广东德法理(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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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我所接受北京市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并经受援人冯某的委托,由我所李明明律师、张雷实习律师共同负责该案的办理。考虑受援人冯某已年近七旬,全家月收入约3000元,经济比较困难,因年纪原因其身体无法胜任诉讼活动,于是找到房山区法援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我所律师在收到法援中心提供的案件材料后,非常重视受援人的情况,考虑受援人已经在法援中心,为避免受援人往返多次路途,我所实习律师张雷直接到法援领取材料同时将受援人接到我所。我所律师立即协调时间与受援人见面,了解案情。案件基本情况为受援人冯某于2019年9月经熟人介绍借款人民币20万元现金给原本并不认识的王某,双方仅口头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除王某签署的一张不规范借条外,无任何其他书面借据和收条,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已拖欠借款达两年之久,且从未支付任何借款利息,近期也经常无法取得联系。考虑受援人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明显不足的现实情况,承办律师经过沟通,指导受援人补充调取了部分辅助证据,当天完成全部立案的诉讼材料准备并在5月13日接受指派当天完成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网上立案。在案件正式立案后,于2021年6月3日,承办律师了解到案件的证据情况便积极主动与诉前调解的调解员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后在律师的努力下,经调解员现场调解,受援人冯某与被告王某当场达成调解。考虑被告的客观现实资金压力,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分10个月履行,每月还款25000元,李明明律师在该案调解协议中特意强调增加了加速到期执行条款,被告如有任何一期不依约履行,原告有权立即就全部剩余欠款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最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
在本案中原告无规范书面借据、无支付凭证且双方仅口头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本所律师成功为受援人主张本金20万元,且争取到了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5万元,目前被告一直在按照协议约定,按月及时还款,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
该案在证据材料不足的不利情况下,从案件指派到律所至达成调解协议,仅用时21天,至被告开始履行还款义务也仅用38天,在民事案件办理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实属难能可贵,其中既有诉前调解合理安排时间的因素,更与我所高度重视法援案件办理,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密不可分,同时通过该案办理,也为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快速解决纠纷提供了经典参考案例,更为重要的是,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我所律师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专业能力和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的奉献精神,这也正是我所刘勇主任反复强调的律所要投身公益,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精神,充分践行了我所“德为先、法为本、礼为尚”的理念。
该案发生在《法律援助法》颁布并即将正式实施之际,该案的处理模式、处理效率应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广泛推广,也应在全所的其他法律服务中广泛推广,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真正实践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为法治建设、社会和谐贡献法律力量!
广东德法理(北京)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1日
供稿人: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