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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部署开展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从2021年4月1日至5月1日在全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明确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知》强调,要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爱国守法意识,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宪法法律意识,引导村(居)民依法行动、依法行事。要加强媒体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渠道作用。要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客汽车等部门要做好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形成宪法法律宣传高潮。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契机,与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专栏、“两微一端”等载体,从群众需求出发,使宪法法律宣传走进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下一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将根据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国网法治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结合文化润疆工程,使《宪法》《民法典》走进员工日常生活,引导公司各族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3月31日,乌尔禾区司法局组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平安法律志愿者走进风城油田作业区,为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开展《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讲座。本次讲座对《民法典》中的亮点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强调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结合社会热点,立足群众实际需求,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对《民法典》新增设的离婚冷静期、居住权制度、继承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以点带面讲述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以及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堪称一场“普法盛宴”,受到企业职工的好评。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共有85人参加,发放法律诉求问卷调查85份。
